108.我竹马可能喜欢我(35)_你今晚睡书房[快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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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.我竹马可能喜欢我(35)

  你好。

  中二少年争风吃醋搞冷暴力玩孤立这一套竟然让他遇见了,他也真是百思不得其解。要说稚乐是为了衡秋那件事在生闷气想罚他那也不可能,毕竟他和衡秋相处和睦,很有作为兄长的担当。陈溱左思右想,就是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惹着他了。

  他之前腆着脸去问稚乐是不是让他不开心了,结果他的睫毛懒懒地覆下来。

  “怎么会?兄长多虑了。”

  短短几个字将他堵回来,陈溱瞪大了眼睛跟蛮牛似的,额角的青筋一跳一跳,硬是说不出个屁。他特别想说咱们一家人,有话好好说啊,冷战算什么事儿,我不喜欢你这样,互相坦诚不好么,我要是让你不开心你告诉我,我有着改之无则加勉。

  但他硬是咽回去了,不知道为什么,这种感觉特没尊严。

  而且他有点怕稚乐还是懒懒地散发他的魅力,说并没有,倒显得他玻璃心似的,更怕他说谁跟你是一家人,别把自己当颗蒜。

  陈溱觉得有点失落,虽然自己其实并没有为稚乐付出多少,却是真的从心底里以为稚乐最喜欢自己。

  但是人都是会变得啊,稚乐不仅高大了,变得愈发迷人,而且已经可以独当一面,为自己的人生负责了。

  手心里湿软软的,有点痒,陈溱吓了一跳,手一抖,就看见旺财在他手边舔着,见他一动,四肢弹跳着离开,没一会儿又凑过来寻求爱抚。小黄狗脑袋一点个小,陈溱一巴掌就包住了,旺财就往后退着用舌头去够他的手心。

  温暖柔软的触感传递到他大脑里,他觉得有点暖心。

  最近被家人忽略太久,只能靠撸狗为生,不知不觉间一人一狗间已经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。这狗长得有点丑,平时除了陈溱愿意喂口饭吃,别的时候都没人搭理它,稚乐有洁癖,刚开始因为新鲜还愿意逗逗,后来就很冷淡了,至于另外两个,显然也没有爱狗细胞。

  陈溱叹了口气,都是苦命人啊。

  旺财围着他转圈圈,撒开丫子欢腾,然而对面的稚乐伸手勾勾手指,傻狗就开始做离心运动,离陈溱越来越远,最后被那股“不可抗力”吸走了。稚乐对旺财笑了一下,傻狗就开始找不着北,受宠若惊地在地上打滚,稚乐手一招,它已经后腿站立开始卖萌。

  陈溱气得嘴都要歪了,他眼角直抽抽,但是不想露出“丑恶”的嘴脸。

  他无端想起了当年在第一排认真做笔记,物理老师上圆周运动是突然故作神秘地将眼镜一推,操着一口不标准的普通话说:“同学们,你们兹唔兹这锅世界上最大的力是什么吗?”

  好学生陈溱认真地答:“万有引力。”

  老师摇头奸笑:“肤浅!是魅力。有魅力的人最让人无法抗拒。”

  他当时在心里嘁了一声,如今打脸真响。

  陈溱有点想抚额,稚乐还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,虽然“亲民”地将狗抱了起来,但是举手投足间却透着高傲尊贵的气质。不知什么时候,从前软包子一般的小男孩已经脱胎换骨,成为一个凛然不可侵犯的贵公子,虽然衣着简陋,然而在这种安之若素的态度下,更是显得尊贵无匹。

  心中突然产生一种疏离感。他知道是为什么,一旦发展不如预期,陈溱就极容易产生质疑的情绪——为什么要失落呢,本来自己也不属于这个世界,得过且过就好了,干嘛那么计较。

  混吃等死的负面情绪一上来,陈溱就有了一种共沉沦的感觉,其实走任务真的没有那么容易,他陈溱衰了那么多年也不见好,怎么可能走个剧情还见到一个天赋异禀可软可攻的懂事弟弟呢?时间久了就离心离德,到时候兄弟阋墙可不是好玩的。

  他开始怀念许久不见的系统m710,可以和自己插诨打科一起讲大白话,再不济,起码会让他有归属感,做不了完美的兄长稚迩,起码还能坚持坚持做二货溱啊。

  但是破系统长期不在线自己有什么办法?要不出去转转,看能不能触发剧情?

  这么一想,陈溱就坐不住了,他真是为自己离家出走,啊,不,出门散心找到一个好借口了。

  心动不如心动,他撩撩衣袍悄没声儿地出门,刚走了两步稚乐便直直地看过来:“兄长去哪里?”

  “哦,不去哪,我就转转。”他说这话的格外平静,虽然积极不起来,但是还是不想把消极的情绪传递给别人,他现在就想走远点出去散散心。

  稚乐的眼神猛地一变,他黑白分明的眼睛里,黑色因为震惊不安而疯狂地涌动,白色却在强自镇定:“我陪……”

  陈溱无所谓地耸耸肩:“没事儿,我出去,待会儿回来。”

  稚乐放下怀中的狗,动作还是平和,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有多么手足无措,那一瞬间他看到了什么?陈溱心灰意懒,摆出了一种随时要放弃的态度,随意地就与自己撇开了干系。

  他的眼睛里黯淡极了,他以前总是目光炯炯,每一瞬间呈现给自己表情都带着笑容,不是这样的……

  一想到可能发生的变故,他就难受得连肩膀都在颤抖,不再是为了博取他的爱护而故意做出的软弱姿态,不再是内心笃定,他连忙起身望向门口,但是陈溱已经不见踪影。

  暴戾恐惧的心情在胸口翻腾。

  “阿栉哥,你怎么了。”

  他目似寒星,削薄的唇抿成尖锐的刀锋。

  他其实并不是要伤害他,他只是想让他尝尝自己心如刀绞得滋味,可是无论如何,自己总是要输的。

  因为如果陈溱不在意了呢,像从前一样冷视自己,看不见自己……

  “我去找兄长,他一人在外我不放心。”

  “你小小年纪,是谁与你这样大的仇,竟然下这样的狠手。”陈溱开始调动自己所有的神经,使自己说起话来像个古人,但是这种文绉绉的话一出口,他就尴尬得头皮发麻。

  “路上匪徒罢了。”

  这下轮到陈溱无语了,这是得多大的仇才能下这样的手啊!还匪徒。不是渣攻就是情敌吧。

  “你一个孩子,出门在外还需谨慎小心,要不然你就和我们一起上路好了。”

  沉默。

  “我不过是无根之萍,飘到哪里算哪里,还是不要无端牵累公子的好。”

  陈溱有点怨念,这孩子是有多不待见他?

  “这,我们也是避祸之人,说不上牵累不牵累,况且我们之后要去投奔定云山庄,云庄主乃当今第一人,若是能够成功,将来也算是有个依仗,你和我们一起去,总好过四处漂泊被人欺负。”

  稚乐的眼中泛起一点光。

  陈溱心中面无表情:呵呵,果然还是渣攻比较有吸引力。

  陈溱就当他默许:“那就这么说定了,你和我们一起上路,日后结伴而行,也好有个照应,我叫稚迩,不知小兄弟如何称呼?”

  稚乐苍白小巧的脸转向他:“我叫阿栉。”

  稚乐身上的伤很重,但是大家又急着赶路,陈溱只能让人把他抬到自己的马车上方便照顾。

  他原本的衣裳因为浸满血又破旧不堪,早就让人扔掉了,陈溱只能从自己的衣物里匀了一些给他,帮忙打理的小缳虽然嘴上没有说什么,但是陈溱知道她心里肯定不高兴,背地里也没少给稚乐脸色看。

  这孩子一向沉默隐忍,所以从来都不抱怨,受了气就自己憋着。陈溱看在眼里,也不好说什么,这种事他不好插嘴,小缳也有她的心思,所以只能偷偷对稚乐好一点儿。

  出门在外没什么好玩有趣的东西,只能攒足心思给他塞一点小零食,瓜子花生再不就是蜜饯姜糖,稚乐嘴上说不喜欢,但是陈溱要是递到嘴边,他也会自觉吃一点,一双漆黑的眼睛亮晶晶的,显得特别可爱。

  陈溱活着的时候就是个**青年,这种时候却老怀大慰,觉得自己养了个宝。

  一晃眼一个多月就过去了,但是大家都在赶路,从这座山穿到那座山,就没有消停的时候。嗷嗷,古代就是这样,出趟远门几个月就没了。

  稚乐躺在榻上,山路颠簸,马车行得不稳,他就算静静躺着也容易牵动伤口。陈溱心里着急,也没有别的好办法,只能坐在一旁心神散乱地看着他,很想把这孩子揣到自己兜里固定好。

  “公子这样看我干什么?”稚乐轻声问道,他这几天很少说话,常常一个人默默地想事情,“这张脸有什么好看?”

  陈溱沉默不语,他这几天因为稚乐的事烦恼,晚上一直睡不好觉,再加上白天马车的位置也让给他了,没有时间补觉,所以脸色很难看,眼圈下已经呈现出淡淡的乌青。

  “公子缘何故这样待我好?”稚乐睁着清澈的眼睛小声道,“公子心善?”

  陈溱沉吟一瞬,说:“我想到我幼弟同你一般大,他已经离家好久,我看到你这样,心里不好受。”

  这些话是陈溱斟酌了好一会儿才挤出来的。在m710给他的信息中,稚迩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角色,他从前与稚乐接触不多,但没有亏待过他,一直到稚家落没前去投奔,这个人物到目前为止几乎没有怎么出现。所以说,对于稚乐而言,稚迩是可以成为一个让他迷途知返的人的。

  稚乐吃了这么多苦,真是苦到没眼看,所以无论如何陈溱也想完成任务,让稚乐的生活恢复正轨,不就是变受为攻么,有什么了不起的,等他把这孩子养成银枪一杆,看渣攻还怎么嘚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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