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0章:精确命中_我的上司女魔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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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0章:精确命中

  杜若兰眼神勾勾地看着他,吴得志窘态毕现,不知自己假如拒绝会伤害她的心?杜若兰却大方地拍了拍他,说道:“你咋这么紧张呢?小样,莫非,我真的是母老虎不成?算了,不逗你。那个第一次让你对女人身体不抗拒的女人是什么回事?”

  吴得志松了一口气,幸庆逃过大劫。于是他就将自己与唐俊的恩恩怨怨,完完整整地告诉了她。“哦,原来如此。怪不得我那时怀疑你曾经是香水界的名人,可是秘书葳葳却怎么也搜不到你的资料。原来你隐姓埋名不算,还改了姓名呢!”杜若兰恍然大悟,对这个平时屡屡有意外表现的男人,又多了增添一份了解。

  吴得志又诉说了自己因为治疗嗅觉而误听庸医,相信所谓的特殊疗法。结果一度对女人失去了兴趣。杜若兰打趣他:“我早就感觉到你是个色狼,原来你真的看了很多电影,哈哈。”吴得志装得很愁苦:“那又怎么样?过尽千帆皆不是,最后我看到的女人和肥猪腩肉都没有区别。”

  “那么,能令到你再次觉得女人不厌恶的,就是那个女孩子吧,她叫什么名字?”杜若兰直截了当地问,高桥津子口中醋意满满,既不是自己,那就一定是和吴得志住在同一块的女孩了。吴得志说道:“对的,她叫小薇。一个很平凡的少女。”

  “小薇,好名字!”杜若兰又呷了一杯,“你们怎么认识呢?”“那时我和八公无家可归,我没钱交房租,被二房东赶了出来。小薇以为我是瞎子,她就收留了我和八公。”吴得志美美地说道,脸上流露出甜丝丝的笑容,杜若兰看得直眯了眼。

  “瞎子?哈哈!亏你想得出,有这样的傻瓜吗!”杜若兰放肆地笑着,好象从没有遇见过这样人间奇事。“呵呵,当然。小薇就是傻得可爱。她傻傻地想用古典音乐,在流行乐上站稳脚根。”吴得志不无慨叹之情:“这样善良,这样美丽,这样追求理想的女孩子,现在很少见了。”

  杜若兰沉默了一会,忽而又问:“你们相恋了吗?她知不知道你很喜欢她?”得志讷讷地笑了笑,老老实实说道:“没有,我从不敢向她表白。”“你真是孬种,该罚一杯!”杜若兰倒酒,吴得志徐徐说道“我以为一直没有机会说,但是我却打算今天向她表白。”

  杜若兰错将倒给吴得志的酒也喝掉了。“那很好啊,我祝你马到功成!干杯。”杜若兰又喝了一杯。得志摇了摇头:“我不能再喝,得保持状态呢。不然,小薇可能会以为我说胡话呢!”吴得志隆重其事,一本正经地说。杜若兰“切”的一声,“小样”还没说完,又将本是得志的酒也喝下了。

  本是属于吴得志的酒,一点也没有多喝。“那剩下的酒怎么办呢?你不是这么浪费嘛,太不够意思了。”杜若兰嚷着得志喝,得志劝道:“你也不要喝多,杜总。不如将酒存起来。我们改天再喝?我真的赶时间,我昨晚没有回去,我怕小薇担心了。”杜若兰打了一下吴得志,喝道:“快去吧!我存起来就是。”

  得志向杜若兰点了点,然后就起身离座。他蹦蹦跳跳地跑起来,象个快乐的小孩子,旁若无人。杜若兰醉意熏熏地看着他,看他在街外面,急着去赶公车,差点撞到了电线杆上了。杜若兰傻笑了起来,骂道:“这个大笨蛋!死人头!”

  “小姐,是要将这剩下的红酒存起来吗?刚才那位先生临走前交待过。”侍者走过来客气地问道,杜若兰淡淡地道:“不必了。”她一呷一口地喝着红酒,望着吴得志上了公车,消失了自己的视线……

  吴得志平静地站在小区门口,他在调整呼吸。耸动的鼻翼,美妙的嗅觉感觉,这是以前从未试过的。如果说,以前时好时灵的嗅觉,就好比是带了一副近视眼镜,屡受钳制。如今则是高清度数,一点也不费劲。虽然,仅仅是过了一个晚上罢了,可是感觉却是三年。

  确是三年,回到了原点。三年前,他失去了嗅觉,他堕落下来,云泥之别,他从此一无所有,前路迷茫。三年之后,他拥有了宝贵的嗅觉,而且且还超级惊人。他更是在失去爱人之后,重新发现了一个值得自己一辈子去爱的女孩。

  此刻,吴得志尽量不让鼻尖闻到熟悉的味道,因为他怕自己的眼泪会止不住流下。今天是值得高兴的日子,他不该流泪。他可以去告诉小薇,他不是“盲”的,治疗好了嗅盲,他不再是一个失去安全感与目标感的人。他相信自己能把握未来,能给小薇幸福!

  得志已闻到了家里地下室里特有的味道,他知道八公在等着她。而小薇呢?吴得志不敢让自己的鼻子去揣摩结果,宁愿迎来惊喜。他期待与小薇见面美妙动人的一刻。他想,自己一晚未回,小薇一定很担心自己。牵肠挂肚,梨花带雨:得志哥,你一晚去哪了?想死我了,呜呜——

  吴得志一边咯吱直笑,一边向小窝走去。旁人以为他是个神经病。等吴得志回到地下室的时候,却只有八公在守侯,小薇并没有在家。八公一见到吴得志,本是兴高采烈地扑上去地舔舔自己的主人。可是,这一回八公却没有这样做,它反而是出乎意料警觉地盯着它,目光炯炯,嘴巴在耸拉着舌头,发出“滋滋”的声音。

  吴得志一下懵然。不过,看到八公满怀敌意地耸动鼻翼的样子,他马上省悟了。正是鼻子!八公凭着灵敏的嗅觉,发现自己有不对劲的地方,与平时不同。所以八公才会如此心怀警惕了。吴得志甚觉好玩,三年以来,他都羡慕拥有一个象八公一样的鼻子。可是,如今八公却妒忌他的鼻子了!

  “哈哈,放心吧。八公,我不会抢你的饭碗呢!啧啧,来,我们何不比试一下,如何?”得志也作嗅鼻子状,模仿得十足象八公的样子,八公仿佛终于明白过来:今天的主人今非昔比,也许再也不那么容易赢到香肠面包吃了!

  主仆对峙,嗅味争锋,如古代侠客比武。鼻子无疑是最厉害的武器,而他们在决斗所赢的,无非是区区地下室仅有可吃的一点点东西罢了。可是,嗅觉是狗的天性,不会轻易认输;而吴得志的嗅灵,则是重新经历苦难之后的凤凰涅槃,也不会自堕威风!

  这是没有硝烟的气味之战,虽没华山论剑的肃杀,可却有香肠的诱惑。于是,谁也没有敢怠慢半点。“我说在第五个罐子里。”吴得志缓缓地说道,嘴角泛笑,他已然出招。可八公呢?它乐呵呵地表示点点头。于是,说时迟,那时快,主仆都迅速扑向墙角那一堆瓶瓶罐罐!

  吴得志和八公都扑向同一个铁罐,可并不是吴得志说的第五个,而是第三个铁罐。吴得志刚才耍了一个小聪明,故意说是第五个。可是灵敏的八公当然不会上当。它还狡猾地表示同意哩!香肠呢,是小薇为了防屋里的小强偷吃而特地装在罐子里的。

  平时,吴得志总是左敲敲,右晃晃才能找得到。应该说,得志几乎是和八公一样闻到目标罐里唯一的香肠味道,可是他却没有八公敏捷的身手。所以,他只能扑在八公身上,而八公顺利地衔到了铁罐。两人抢夺起来,结果“咣”的一下,罐子跌在地上,香肠丢出来了。

  “哈哈,没错。真是根小香肠。”吴得志高叫,兴奋自己与八公英雄所见略同。这次比试,可谓平分秋色了。那个隔壁的孙大娘刚好经过,看到吴得志和八公在抢着一根小香肠,不觉摇了摇头,说道:“唉,可怜的孩子,居然饿得连香肠也要和狗抢着吃了。还不如到我家吃饭吧,我儿子说来看我,会买上白菜猪肉一起做饺子吃呢。他应很快就到了。”

  吴得志咬了一口香肠,然后交给八公。他懒洋洋地道:“孙大娘,你弄错了。你儿子买来的不是白菜猪肉,而是韭菜羊肉,还有鲜虾馅料!”孙大娘一听,马上就笑了:“你说啥胡话呢!他明明知道我爱吃白菜饺,就一定做白菜饺子的。”

  得志凝神一会,继续饶有兴趣地说道:“孙大娘,你儿子真的没有买白菜。听我的,你儿子除给你带了好吃的,还捎了个女朋友过来看你呢!”“不可能吧。净瞎哄老大娘开心,真是的!”孙大娘一脸不信。话没说完,外面就传了孙大娘的儿子的声音:“娘,我来看了你。”

  孙大娘一抬头,只见儿子一手拎着菜,身边还有一个水灵灵的女孩子。女孩亲热地叫道“大娘,你好哇!”孙大娘听得乐呵呵的。她的儿子说道:“娘,本想做白菜猪肉饺给你吃的,可是阿花说老人家经常腰痛,吃些羊肉可以暧胃,又补身子。她还说你老人家平时多操劳,要吃点好的。所以我们就给你捎来羊肉和虾仁,给你做好吃的。中不中?”

  “中!”孙大娘乐呵呵的。同时她老人家也震惊了,对吴得志不禁竖起了大拇指,小伙子真神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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